(一)功能介绍
浙江大学邮件群发系统功能如下:
1. 邮件内容编辑与提交更便捷;
2. 支持批量导入收件人账号;
3. 避免浙江大学邮件系统因大量发信被列入黑名单,保障主邮件系统稳定运行;
4. 提升群发邮件的送达成功率;
5. 可追踪邮件是否送达及是否已读;
6. 支持群发过程灵活管控(如暂停发送);
7. 提供退订等丰富管理功能。
(二)使用说明
登录邮件群发系统,新建投递用户,再创建投递任务完成群发任务,详细使用说明请参阅https://mail.mass.zju.edu.cn/help.html。
(一)服务对象
校内各院级单位可申请一个群发账号,申请单位须为尚未申请过群发账号的院级单位。
(二)办理流程
1. 单位OA管理员访问浙江大学人员与机构协同管理系统,在【流程岗位管理】模块中设置【全局-单位负责人】和【全局_单位办公室主任】岗位信息,具体操作详见身份治理平台帮助文档。
2. 打开【浙大钉】,底部【工作台】→【IT服务台】→【服务列表】→【邮件群发账号申请】。
3. 申请提交后,由所属单位院系办公室主任、单位负责人依次审核。
4. 审核通过后,信息技术中心受理并开通业务。
(三)办理链接
群发服务账号仅限于本单位(部门)工作相关业务,不得外借、出租、转让或贩卖。各单位须对群发账号所发邮件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此负责。邮箱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及他人利益,严禁发送涉密信息。
(一)安全提醒
1.防范警惕钓鱼邮件:谨慎确认邮件来源,谨慎对待来历不明的邮件,不随意点击链接或下载附件。一切点击链接、扫码后需要输入“身份证号”、“转账、付款”、“邮箱账号和密码”的邮件均为钓鱼诈骗邮件!!!请勿相信!!!
2.密码管理:设置高强度密码,定期更换,妥善管理,不轻易向第三方应用平台提供邮箱账号信息;
3.异常处理:如发现邮箱被盗用,请立即修改密码、查杀病毒,并联系信息技术中心;
(二)违规处理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信息技术中心将立即锁定或注销其邮箱账号,终止用户邮箱使用权,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1.发送商业广告、垃圾邮件或传播病毒;
2.传播不健康信息或其他非法信息资料;
3.账号外借、出租、转让或贩卖;
4.弱密码账号;
5.一年以上未登录的僵尸账号;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或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调查取证
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学校安全保卫处的调查取证要求,信息技术中心可依法提供邮箱用户的注册信息及邮件内容。
1.开通群发账号时审批人获取失败怎么办?
请联系单位OA管理员,登录浙江大学人员与机构协同管理系统,在【流程岗位管理】模块中设置【全局-单位负责人】和【全局_单位办公室主任】,具体操作详见身份治理平台帮助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