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服务 / 单位服务

  • 使用规范

    群发服务账号仅限于本单位(部门)工作相关业务,不得外借、出租、转让或贩卖。各单位须对群发账号所发邮件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此负责。邮箱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及他人利益,严禁发送涉密信息。

    (一)安全提醒

    1.防范警惕钓鱼邮件:谨慎确认邮件来源,谨慎对待来历不明的邮件,不随意点击链接或下载附件。一切点击链接、扫码后需要输入“身份证号”、“转账、付款”、“邮箱账号和密码”的邮件均为钓鱼诈骗邮件!!!请勿相信!!!

    2.密码管理:设置高强度密码,定期更换,妥善管理,不轻易向第三方应用平台提供邮箱账号信息;

    3.异常处理:如发现邮箱被盗用,请立即修改密码、查杀病毒,并联系信息技术中心;

    (二)违规处理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信息技术中心将立即锁定或注销其邮箱账号,终止用户邮箱使用权,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1.发送商业广告、垃圾邮件或传播病毒;

    2.传播不健康信息或其他非法信息资料;

    3.账号外借、出租、转让或贩卖;

    4.弱密码账号

    5.一年以上未登录的僵尸账号;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或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调查取证

    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学校安全保卫处的调查取证要求,信息技术中心可依法提供邮箱用户的注册信息及邮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