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大学网络与数据安全
责
任
书
浙江大学
二〇二六年一月
浙江大学网络与数据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国家有关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的要求,落实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网络与数据安全风险意识,构建职责明确的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本单位同意签订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责任书的所列事项,对所列事项负责,如有违反,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责任。
二、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信息技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三、本单位已知悉并承诺执行《浙江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浙江大学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浙江大学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工作管理办法》和《浙江大学校园网络行为负面清单(试行)》、《浙江大学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浙江大学有关网络与数据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
四、本单位承诺切实落实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办公室下发的文件和通知精神,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五、本单位承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设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掌握本单位网站、信息系统、移动应用、数据资产、人工智能应用等信息资产的底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或部门的信息资产的监管,加强对本单位数据资源的产生、采集、使用、加工、维护、存储、公开、归档、备份和销毁的全周期管理,落实本单位数据安全的防护措施,保障数据安全。成立本单位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重点和要求,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定本单位安全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和数据安全联系工作,确定各信息资产的安全管理员,逐级落实内部责任制。
六、本单位承诺定期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或部门的网站、信息系统、移动应用、数据资产、人工智能应用等信息资产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对薄弱环节和潜在威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新建信息资产需要经过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后方可上线,做到提前防范、及时补救、消除隐患。
七、本单位承诺对学校下发的本单位信息资产存在的安全漏洞、安全事件和安全隐患等安全通报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并在浙江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平台上按要求反馈有关工作情况。当信息资产被不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有害信息时,应配合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八、本单位承诺在重要时期做好信息资产的安全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值班人员,确保重要时期24小时值班,电话、手机保持畅通,保证各项指令执行畅通。一旦发生信息资产被攻击、篡改等情况,必须确保在发现事故或接受通报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上报学校,坚决杜绝出现安全事件处理不及时和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情况。
九、本单位承诺加强本单位信息技术安全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人员的防护能力。
十、若违反本责任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愿承担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责任期内如遇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继续生效。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单位各执一份。
单位盖章
单位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