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单位用户加入计算机互联网络责任书
浙江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用户,必须认真阅读浙大用户入网责任书并自觉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二、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密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若发现该类信息,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同时触犯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将接受处罚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四、 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联网收费管理条例,主动向信息中心缴纳信息费。
五、 制定本单位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六、 设立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员,承担起信息安全责任。向所属用户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七、 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审核制度,各单位上网信息由本单位党政一把手审核签字确认。建立用户上网日志及用户日志记录,至少保存三个月才可销毁。
八、 必须做好网页栏目变更和联网用户的情况定期申报工作。
九、 单位主管领导有责任教育、监督所属用户严格遵守本责任书各项条款。
主管单位盖章:
主管单位负责人(院级):
日 期: 年 月 日


